图书介绍
金融交易课税的理论探索与制度建构 以金融市场的稳健发展为核心PDF|Epub|txt|kindle电子书版本网盘下载
![金融交易课税的理论探索与制度建构 以金融市场的稳健发展为核心](https://www.shukui.net/cover/20/30656867.jpg)
- 汤洁茵著 著
- 出版社: 北京:法律出版社
- ISBN:9787511861092
- 出版时间:2014
- 标注页数:363页
- 文件大小:179MB
- 文件页数:382页
- 主题词:金融业-税法-研究-中国
PDF下载
下载说明
金融交易课税的理论探索与制度建构 以金融市场的稳健发展为核心PDF格式电子书版下载
下载的文件为RAR压缩包。需要使用解压软件进行解压得到PDF格式图书。建议使用BT下载工具Free Download Manager进行下载,简称FDM(免费,没有广告,支持多平台)。本站资源全部打包为BT种子。所以需要使用专业的BT下载软件进行下载。如BitComet qBittorrent uTorrent等BT下载工具。迅雷目前由于本站不是热门资源。不推荐使用!后期资源热门了。安装了迅雷也可以迅雷进行下载!
(文件页数 要大于 标注页数,上中下等多册电子书除外)
注意:本站所有压缩包均有解压码: 点击下载压缩包解压工具
图书目录
导论1
一、问题的缘起1
二、国内外研究评述2
三、本书的研究路径3
(一)研究目标与思路3
(二)本书主要内容4
上篇 金融交易课税的理论探索11
第一章 金融市场发展中的税收立法选择11
第一节 税收在金融市场的法律功能选择11
一、各国及地区金融市场税收立法的基本趋势11
(一)各国及地区金融税法的基本趋势:金融交易的税负从轻11
(二)各国及地区金融税法的立法意图12
二、金融市场税负从轻的正当性分析15
(一)金融市场税负从轻的比例原则审查16
(二)金融市场税收优惠对公民基本权利的影响评估19
三、走下神坛的金融市场:金融税法的立法意图再反思21
(一)金融市场与实体经济关系的背离:金融市场在经济发展中的重新定位22
(二)金融市场与实体经济背离对税收调节机制的阻断23
四、回归正途的金融税法:量能课税原则的重新确立25
(一)金融市场上的税收功能选择26
(二)金融税法的合法正当性基础:量能课税27
(三)金融领域的国际税收竞争的消除29
五、结语29
第二节 金融交易课税规则生成的路径选择30
一、金融交易课税:税收法定抑或裁量30
(一)税收法定主义在金融领域的相对性31
(二)税务机关的裁量34
(三)金融交易课税的“法定”进程38
二、金融交易课税规范的形式选择——规则抑或标准42
(一)现行金融交易课税的规范形式43
(二)规范形式选择的考量因素46
(三)金融交易课税规范的形式选择50
第二章 金融交易课税方法的理论探索54
第一节 原则还是例外:经济实质主义作为金融一般课税原则的反思54
一、问题的提出:经济实质主义为金融交易课税的普适原则?54
二、经济实质主义在金融交易课税中的适用:构成要件的考察57
(一)商业目的要件的考察58
(二)经济实质要件的考察61
三、经济实质主义解决金融交易课税争议的不足67
(一)类推适用还是经济实质主义?67
(二)以经济实质为基础的类推适用的有效性分析69
四、法律形式作为金融交易课税的基础74
(一)金融交易的核心是合同/法律权利74
(二)应当受到尊重的金融交易形式77
五、代结语:经济实质主义在金融交易课税中的适用80
第二节 分解还是整体课税:复合金融工具的课税方法选择的追问82
一、分解还是整体课税:复合金融工具的课税争议82
二、分解与整体课税法在金融工具税收立法的实践——以美国经验为例86
(一)可转换/交换债务工具86
(二)可变债务工具88
(三)股权/债权混合金融工具90
三、分解课税法适用的理论反思91
(一)分解课税法的实际操作可行性评析91
(二)整体课税法的适用反思95
四、整体课税法与分解课税法规范化基础的缺失与追寻98
(一)经济实质主义作为规范化基础的质疑98
(二)税收公平原则作为规范化基础的反思101
五、分解或整体课税法作为复合金融工具课税方法的选择103
(一)分解或整体课税法在现行税法框架下的适用范围103
(二)分解法或整体课税法在复合金融工具课税规则立法中的采用104
六、结语107
第三章 金融交易课税一般争议的解决108
第一节 金融交易相关收益的属性辨析108
一、当前各国金融交易所得属性的立法分歧108
(一)纳税人身份对金融交易所得属性的影响109
(二)基础资产对金融交易所得属性的影响110
(三)交易目的对金融交易所得属性的影响110
(四)不同交易方式下金融交易所得属性的差异111
二、各国金融交易所得属性规则简析112
三、现行金融交易属性区分标准的确立114
(一)以风险为基础的权益型与债权型投资所得的区别114
(二)风险作为确定保险所得的决定性因素116
四、以风险为标准的金融交易所得属性规则的确立117
五、透视法在确认金融交易所得属性中的适用120
第二节 金融交易所得的征税权归属121
一、跨境金融交易所得的来源地规则:比较分析122
二、创新金融工具的来源地管辖权的合法化基础125
(一)基于经济连结点理论的探讨125
(二)受益者负担理论128
三、来源地为基础的创新金融工具的所得课税的必要性130
四、衍生金融产品的来源地确定规则135
(一)基础资产所在地作为来源地确定标准135
(二)风险所在地标准136
(三)付款人所在地作为来源地确定标准137
(四)交易场所所在地作为来源地确定标准138
五、结语139
第三节 金融交易中的税收所有权转移140
一、现行税法中的所有权问题140
(一)所有权与纳税义务的发生141
(二)所有权与纳税义务的课税时点142
(三)所有权与特定税收待遇的取得142
二、新型交易形式的所有权归属所引发的课税争议143
(一)出售回租交易:占有保留形式下的税收所有权归属144
(二)金融衍生交易:收益权转移后的税收所有权归属145
三、当前税收所有权转移的主要争议与评析147
(一)民法形式交付作为税收所有权转移的标准148
(二)经济收益与损失作为税收所有权转移的标准150
(三)经济风险作为税收所有权转移的标准151
(四)处分权与控制权作为税收所有权转移的认定标准153
四、税收所有权转移标准的确立与适用155
(一)税收所有权转移标准的确立155
(二)税收所有权转移标准的实践适用158
五、结语160
下篇 金融交易课税的制度构建165
第四章 传统金融工具的发展与课税制度的跟进165
第一节 新型投资工具的税法属性再辨析165
一、债权型金融工具与权益型金融工具的税法适用差异及其影响165
(一)权益性投资与债权性投资的税法适用差异165
(二)权益性与债权性投资税负差异的影响167
二、日趋模糊的权益性与债权性投资的界限168
(一)现行税法对权益性投资与债权性投资的区别标准168
(二)进一步模糊的权益性投资与债权投资的界限169
三、权益型与债权型金融工具的判断标准——美国的争议与借鉴173
(一)美国对债权与股权投资判定标准的立法探讨与判例演进173
(二)美国对债权与股权投资判定标准的简要评析175
四、权益型与债权型金融工具分类标准的构建179
(一)关于股权与债权投资区分标准的最新理论发展179
(二)确定税法上股权与债权投资区别的主要因素的基准181
(三)以收益权利/风险水平为核心的判断标准的确立184
五、结语:权益性与债权性投资税法区分的未来发展187
第二节 保险产品与投资型金融工具的税法辨析188
一、兼具保险与投资特性的金融产品引发的税法属性争议188
(一)具有保险特性的基础金融工具——巨灾债券188
(二)具有保险功能的衍生金融产品所得的属性189
二、税法上保险合约的认定标准191
三、具有保险属性的基础金融工具的所得属性的确定193
第三节 特殊投资收益形式及其税收待遇的确定——以股票股息为例194
一、我国当前关于股票股息的课税规则195
二、各国对股票股息的课税分歧197
三、股票股息价值内涵的考察及其税法属性的判定198
(一)股票股息对公司与股东经济地位的影响199
(二)股票股息并不构成一项新的财产价值201
(三)股票股息并非一项已实现的收益203
四、股票形式的股息课征所得税的若干例外204
(一)作为股息分配的股票为其他公司所发行205
(二)其他足以改变或可能改变公司股权结构的股票股息分配205
(三)附带股息支付形式选择权的股票股息分配206
第五章 衍生金融交易在中国的发展与税法规则的制定207
第一节 基于人力资本投资的股票期权课税制度改革207
一、问题的提出:股票期权的两种不同课税模式207
(一)工资与资本利得之争:中美为代表的股票期权的课税差异207
(二)中美股票期权课税模式的差异分析209
二、股票期权所得的工资属性的反思210
(一)股票期权的工资属性的法律形式考察211
(二)股票期权的工资属性的经济实质考察212
三、从劳动力到人力资本:股票期权的权利内涵215
(一)商品化的劳动力到产权化的人力资本:人力资本价值实现的历史变迁215
(二)股票期权的权利核心是人力资本剩余收益权216
四、基于人力资本投资的股票期权课税模式选择218
(一)股票期权交易过程的再次厘清218
(二)股票期权的最优课税模式选择219
五、结语222
第二节 股指期货所得课税规则的构建222
一、股指期货交易所得的可税性分析222
二、股指期货交易所得的属性之争225
(一)争议一:股指期货交易按“有价证券”转让所得课税225
(二)争议二:股指期货交易按“偶然所得”课税226
(三)争议三:股指期货交易所得属于可免税的“保险赔款”227
三、股指期货交易法律属性的考证228
四、股指期货交易所得类型的确定与课税规则的构建230
(一)股指期货交易所得类型的确定230
(二)股指期货交易的具体课税规则的构建232
五、结语234
第三节 融券交易课税制度的构建235
一、融券交易的基本架构235
二、融券标的证券交付与返还的纳税义务辨析236
(一)融券标的证券交付导致所有权的转移236
(二)标的证券所有权的转移并非应税事项237
三、融券收益税务处理的确定241
(一)融券费用的税法属性的判定241
(二)补偿费用的税务处理243
四、融券方转让标的证券的税务处理246
五、跨国融券交易的国际税法争议250
附:欧美国家融券交易的税务处理252
第六章 结构型金融工具的课税制度的完善253
第一节 证券投资基金课税实现机制的审思与前瞻253
一、《证券投资基金法》第8条简析253
二、税收透明的基金课税模式的理论障碍255
(一)持有人受益权的属性辨析256
(二)基金投资收益的应税属性的判定258
三、税收透明的基金课税模式的实现机制之一的考证——直接归属法260
四、税收透明的基金课税模式的实现机制之二的探究——合伙企业课税法264
五、税收透明的基金课税模式在国际层面的实施争议266
六、余论:证券投资基金的纳税主体资格之辨268
(一)投资基金作为营业税等间接税纳税主体资格的确立268
(二)投资基金作为所得税等直接税纳税主体资格的确定270
第二节 信贷资产证券化课税规则的缺陷与改进272
一、资产证券化交易的基本架构及主要税收争议273
二、信贷资产转让的税收争议及其解决275
三、特定目的机构的纳税义务277
(一)特定目的机构的所得税纳税义务277
(二)特定目的机构的间接税纳税义务279
四、机构投资者纳税义务的确定280
(一)资产支持证券的分配收益的课税及相关争议280
(二)资产支持证券转让收益的课税及其争议281
(三)资产支持证券的税法属性与课税模式选择282
(四)透视法与资产支持证券收益的所得属性辨析283
五、资产证券化收益的所得来源地285
第三节 投资连结型保险在中国的发展与税法规则的跟进286
一、投资连结保险的发展及其交易架构286
二、当前所得税制下的投资连结保险289
(一)死亡保险金/全残保险金的税收待遇及其争议289
(二)累计内部收益的所得课税290
(三)保险期内保险金给付的所得课税292
(四)投资连结保险保费支付的个人所得税293
三、投资连结保险的课税方法选择:整体还是分离课税?294
四、投资连结保险税法属性的判定及其税务处理规则295
五、投资连结保险所得的来源地规则298
第七章 金融市场发展中的中国税法改革299
第一节 金融市场发展中的所得税法改革299
一、股息与红利的课税299
(一)股息、红利的基本所得税规则299
(二)现行股息、红利的所得税规则的适用争议300
(三)股息、红利的所得税征管305
二、证券转让收益的课税306
(一)证券转让的基本所得税规则306
(二)证券转让的所得课税规则的适用争议307
(三)证券转让所得的税收征管316
第二节 困境中的金融业增值税转型:基于国外经验的反思319
一、我国金融业的营业税现状评析319
二、金融保险服务系属增值税征税范围的审思320
三、转型的难题:增值税框架下的金融业税负323
四、金融服务业的增值税课征的立法尝试与改进:基于各国立法经验326
(一)主导模式:金融服务的免税法326
(二)修正的免税模式:少数国家的立法尝试327
(三)金融服务的全额征税模式:有限的适用与理论探索330
五、可行的选择:金融服务的未来增值税课征模式332
(一)我国对金融服务课征增值税的考虑因素333
(二)金融服务增值税规则的未来设计334
六、结语336
参考文献337
代后记:已经出发,终将到达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