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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时期外交文献汇编 1911-1949 第4卷 上PDF|Epub|txt|kindle电子书版本网盘下载

中华民国时期外交文献汇编 1911-1949 第4卷 上
  • 王建朗主编;马振犊,张俊义副主编 著
  • 出版社: 北京:中华书局
  • ISBN:9787101109856
  • 出版时间:2015
  • 标注页数:410页
  • 文件大小:59MB
  • 文件页数:449页
  • 主题词:外交史-史料-汇编-中国-1911~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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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目录

一、南下护法建立政权和争取列强的承认1

(一)护法政府的外交机构和对外政策2

1.中华民国军政府的建立及外交机构的设立2

中华民国军政府组织大纲1917年9月2

外交部组织条例1918年4月22日3

2.对外方针与政策5

孙中山关于外交内政的讲话1918年1月20日5

大元帅通告驻华各国公使书1918年4月17日6

部分护法首领反对亡国密约通电1918年4月27日8

军政府对友邦宣言书1918年7月下旬10

军政府对外之正式通告1918年8月16日13

云南交涉署致驻滇英总领事暨法交涉员1918年12月11日14

附录:说帖14

孙中山就任大总统职对外宣言1921年5月5日16

孙中山复廖仲恺胡汉民函1921年7月3日18

对外宣言与谈话1922年6月6日19

孙中山在摩轩号舰对幕僚的谈话1922年8月9日20

对外宣言1922年8月17日21

陆海军大元帅大本营对外宣言1923年6月29日22

孙中山致列强宣言1923年10月9日24

(二)对北京政府主要外交活动的反应24

1.对中国参加一战问题的态度25

孙中山致北京参议院众议院电1917年3月9日25

孙中山致劳合·乔治电1917年3月9日26

中国存亡问题1917年5月27

孙中山致威尔逊1917年6月8日49

孙中山致威尔逊1917年6月9日50

孙中山咨国会非常会议1917年9月18日50

孙中山咨国会文1917年9月20日51

军政府布告1917年9月26日51

2.列席巴黎和会52

傅秉常回忆参加巴黎和会52

顾维钧回忆南方军政府参加巴黎和会53

咨参议院文1919年1月9日55

孙中山复凌钺函1919年3月11日56

孙中山复林森函1919年3月11日56

孙中山复林森函1919年3月13日57

孙中山复广州外交后援会函1919年4月3日57

孙中山等致徐世昌电1919年6月下旬57

3.对华盛顿会议的态度及反应58

孙中山复国会非常会议文1921年8月底58

孙中山就出席华盛顿太平洋会议代表资格的宣言1921年9月5日59

孙中山致美国国务院函1921年9月5日59

广东总统府公报局对宣言之注释1921年9月9日60

孙中山与蒋梦麟的谈话1921年9月上旬60

孙中山与金斯莱的谈话1921年9月18日61

孙中山给外交总长的训令1921年12月9日62

孙中山复全国国民外交大会电1922年2月7日63

申讨徐世昌与日本协约的布告1922年2月20日64

(三)对日外交64

孙中山等致寺内正毅等电1917年8月25日64

孙中山与河上清的谈话1917年9月15日65

国会非常会议致日本当局电1917年10月30日66

孙中山等联名致日本当局电1917年11月20日67

孙中山复犬养毅、头山满电1918年3月20日68

孙中山复头山满、犬养毅函1918年3月28日68

孙中山致加藤等函1918年3月28日69

孙中山在日本门司对记者的谈话1918年6月10日70

海防捷报刊载日本对于军政府态度新闻1918年10月12日71

孙中山答日本《朝日新闻》记者问1919年6月22日71

孙中山与《益世报》记者的谈话1920年1月26日74

孙中山致田中义一函1920年6月29日75

孙中山复宫崎寅藏函1920年10月5日77

孙中山与上海通讯社记者的谈话1920年11月8日78

孙中山与宫崎滔天、萱野长知的谈话1921年3月12日79

孙中山致犬养毅书1923年11月16日79

孙中山与日本记者的谈话1924年11月22日84

孙中山在日轮上海丸上的谈话1924年11月24日86

孙中山与头山满的谈话1924年11月26日89

孙中山对神户商业会议所等团体的演说1924年11月28日90

孙中山在日本门司与记者的谈话1924年12月1日91

孙中山与日本某访员的谈话1924年12月5日94

(四)对英外交95

1.对英认识及与英国朝野的交往95

大英帝国之基础95

英国百年来之外交政策100

协商国胜后之英国外交106

协商国战败或无胜败讲和后之英国外交109

孙中山致康德黎夫人函1919年3月20日114

孙中山致康德黎夫人函1920年8月10日114

孙中山致康德黎函1921年4月2日115

2.与英国改善关系的努力115

傅秉常回忆联英之尝试115

巴尔敦(S.Barton)致克来佛(R.H.Clive)函1923年1月17日117

巴尔敦致克来佛函1923年1月22日119

四十二年前国父经过香港盛况121

孙中山在香港大学的演说1923年2月19日124

孙中山在香港工商界集会的演说1923年2月20日126

孙中山在广东各界人士欢宴会的演说(节略)1923年2月127

麻克类(Macleay)致寇松(Curzon)函1923年2月28日127

梅尔思(S.F.Mayers)关于与孙逸仙在广州会谈情形备忘录1923年3月13日129

孙中山在欢宴广州军政各界时的演说中谈外交问题1923年3月17日132

孙中山命傅秉常与英领事交涉令1923年3月21日132

殖民地部致外交部函1923年3月31日133

威尔斯利(Victor Wellesley)致麻克类函1923年4月5日133

弗莱彻致司徒拔备忘录1923年4月25日134

司徒拔致殖民地大臣函1923年4月26日135

司徒拔致殖民地大臣电1923年5月9日136

外交部致殖民地部1923年5月23日136

麻克类致寇松电1923年5月28日137

殖民地大臣致香港总督电1923年5月29日138

威尔斯利致殖民地部次官函1923年6月4日139

布里南(Brenan)对上函的批注139

殖民地大臣致司徒拔电1923年6月16日140

孙中山给伍朝枢的训令1923年9月18日140

孙中山致麦克唐纳电1924年1月28日141

(五)对美外交142

孙中山在宴请美领事会上的讲话1918年3月16日142

孙中山致威尔逊电1918年11月18日143

孙中山致林森等函1919年1月11日145

孙中山致唐继尧函1919年1月11日145

孙中山致海外国民党同志函1920年1月29日146

中国人之直言1920年4月3日150

孙中山在上海欢迎美国议员团时的演说1920年8月5日152

孙中山与美国《华盛顿邮报》记者的谈话1922年4月中旬157

(六)对德外交157

《革命逸史》载孙中山从德国接受经费开展护法之事件158

朱和中致孙文函1922年1月1日158

朱和中致孙文电1922年3月1日159

孙中山致廖仲恺曹亚伯函1922年3月8日160

对联俄联德外交密函的辨证1922年9月29日161

邓家彦回忆在德活动162

孙中山致邓家彦函1923年8月18日163

二、反帝事件与交涉165

(一)关余事件及交涉166

1.1918年—1921年南方政府收回关余行动及交涉167

军政府外交部咨政务会议文1918年11月25日167

伍廷芳复英美法日驻粤总领事函1918年11月25日167

协约国驻广州领事致军政府函 广州,1919年1月16日168

附:电报之抄件168

伍廷芳致柯尔乐函 广州,1919年2月26日169

伍廷芳致安格联函1919年3月6日169

伍廷芳致柯尔乐函 广州,1919年3月18日170

伍廷芳致粤海关税务司函 上海戈登路3号,1920年4月20日171

温宗尧致安格联函 广州,1920年5月6日171

附:中华民国军政府外交部致外交使团照会172

伍廷芳致外交使团团长函1920年12月2日174

广州英国领事致北京英国公使急电1921年1月15日174

安格联致伍廷芳急电 北京,1921年1月16日下午5时40分175

伍廷芳致安格联函1921年1月18日175

安格联致伍廷芳电 北京,1921年1月19日上午10时176

伍廷芳复安格联电 广州,1921年1月20日176

安格联致伍廷芳电 北京,1921年1月23日下午8时30分177

伍廷芳再致安格联电 广州,1921年1月24日177

伍廷芳致威尔逊函 广州,1921年1月27日178

中华民国军政府外交部致广州领事团函广州,1921年1月27日178

安格联致伍廷芳急电 北京,1921年1月28日下午11时40分182

伍廷芳致安格联电1921年2月1日183

安格联致伍廷芳电 北京,1921年2月2日下午4时15分183

安格联提交伍廷芳的备忘录 北京,1921年2月2日184

伍廷芳致安格联电1921年2月4日185

伍廷芳致安格联电1921年2月17日186

安格联致伍廷芳电 北京,1921年2月18日下午1时30分186

安格联致伍廷芳急电 北京,1921年2月23日下午3时30分186

伍廷芳致安格联电1921年2月25日187

安格联致伍廷芳电 北京,1921年2月26日下午1时50分187

威尔逊致伍廷芳函1921年3月2日188

附:安格联回电188

附:送郭泰祺先生的译电188

安格联致伍廷芳电 北京,1921年3月3日上午11时20分188

伍廷芳致安格联电1921年3月24日189

安格联致伍廷芳电 北京,1921年3月28日下午1时25分189

伍廷芳致安格联电1921年3月28日—29日190

安格联致伍廷芳电 北京,1921年4月2日下午12时45分190

伍廷芳致安格联电1921年7月25日190

伍廷芳致安格联电1921年8月6日191

安格联致伍廷芳电 北京,1921年8月7日下午8时45分191

傅秉常回忆参与关余事件之始末191

2.1923年南方政府收回关余行动及交涉193

孙中山致北京外交使团函1923年11月5日193

附:大本营外交部长伍朝枢照会193

孙中山同《字林西报》记者谈截留广东关税问题1923年12月7日196

关于粤海关事件宣言1923年12月9日197

伍朝枢致上海总商会等电1923年12月11日198

孙中山与东方通讯社记者的谈话1923年12月12日199

孙中山致真密孙函1923年12月13日199

附:伍朝枢照会199

伍朝枢叶恭绰致北京总税务司函1923年12月14日200

北京政府军事处报告1923年12月14日201

《新民国报》报导1923年12月15日202

谢英伯致美参众两院议员电1923年12月15日203

广东公民大会请愿文1923年12月16日203

孙中山致美国国民书1923年12月17日204

湖南旅粤学会致广州政府等电1923年12月18日205

孙中山致英国会工党议员电1923年12月21日205

孙中山致美国国务卿抗议电1923年12月206

孙中山给粤海关税务司的命令1923年12月22日206

广州军政府关于关余问题的宣言1923年12月24日206

孙中山与舒尔曼的谈话1924年1月6日209

孙中山与北京《东方时报》记者的谈话1924年1月23日210

(二)商团事件及交涉211

1.英国政府档案有关“哈佛”轮私运军火案内幕212

英军驻华司令部军事情报日志节略1924年8月1日—31日212

英国陆军部秘密情报1924年7月11日212

格林德尔(Grindle)致外交部常务次官密函1924年7月25日213

香港总督致殖民地大臣电1924年7月25日214

沃特洛(Walerloo)致殖民地部常务次官急件1924年7月26日214

香港总督致英国殖民地大臣电1924年7月30日215

麦克唐纳在香港总督7月30日电文上的批示1924年7月31日215

锡兰总督致殖民地大臣电1924年7月30日215

英国殖民地大臣致香港总督电1924年8月1日216

麦克唐纳批示1924年8月16日216

英国《泰晤士报》关于哈佛轮事件的报道1924年8月14日217

2.南方政府就商团事件的对外声明218

孙中山致商团函1924年8月19日218

孙中山关于商团事件的对外宣言1924年9月1日219

孙中山致麦克唐纳电1924年9月1日220

孙中山致莫达电1924年9月24日221

孙中山在神户欢迎会的演说中谈“商团事件”1924年11月25日222

3.列强对商团事件的反应226

北京公使团关于广州商团托运军火案通函1924年8月19日226

驻广州领袖领事致公使团电226

公使团代理领袖公使致驻广州领袖领事电227

翟比南致麻克类绝密函1924年8月21日227

麦克唐纳的批示1924年9月3日232

麻克类致麦克唐纳电1924年9月5日232

麻克类致麦克唐纳电1924年9月5日234

麻克类致麦克唐纳绝密函1924年9月6日234

英国外交部致麻克类密电1924年9月12日236

麻克类致麦克唐纳密电1924年9月16日237

沃特洛致海军大臣密函1924年9月19日237

斯蒂芬(Stephen)致杰弥逊私函1923年10月10日238

麦克唐纳在麻克类1924年9月6日绝密函上的批示1924年10月21日239

北京公使团关于广州局势通函 1924年10月31日239

列强驻广州领袖领事、日本驻广州总领事天羽英二致北京公使团领袖公使函240

司徒拔致艾默里(Amery)函1924年12月31日241

巴罗关于哈佛号运送军火案的备忘录1924年12月27日242

(三)沙基惨案及交涉243

1.沙基惨案的发生244

广州陆海军大元帅大本营关于上海五卅惨案宣言1925年6月7日244

沙面中国工人援助上海惨案罢工委员会罢工宣言1925年6月22日245

广东各界对外协会通电1925年6月22日245

广东各界对外协会通电1925年6月22日246

中华全国总工会省港罢工委员会致省港罢工各工会通启1925年6月22日246

广州学生联合会致广州各校学生会通函1925年6月22日247

广东省长公署通告1925年6月22日247

国民党中央党部秘书处通告1925年6月22日248

警察第九区署致广州市公安局呈函248

岭南大学学生关于惨案发生情况的报告249

黄祖培关于惨案发生情况的报告250

沈崧关于惨案发生情况的报告250

朱棠关于惨案情况的报告251

苏棣华、黄婉容关于惨案发生情况的报告251

何应钦报告沙基惨案目击情形1925年6月27日252

蒋先云六月二十三日沙基惨杀案报告1925年8月254

2.沙基惨案后各方的反应257

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关于沙基惨案的宣言1925年6月23日257

国民党中央执委会关于沙基惨案的通告1925年6月23日258

广东省长公署布告1925年6月23日259

吴铁城致各区分署长命令1925年6月23日259

胡汉民等致段祺瑞等联电1925年6月24日260

国民党广州市党部通电1925年6月24日262

广东总工会通电1925年6月24日263

赫尔曼致伍朝枢函1925年6月24日263

岭南大学美教员宣言1925年6月24日264

国民党中央执委慰唁巡行大会书1925年6月24日264

广东革命政府致胡汉民训令1925年6月25日265

广东各界对外协会通电1925年6月25日266

国民党上海执行部致广州电1925年6月25日267

国民党上海执行部通电1925年6月25日267

广州市商会通电1925年6月26日268

上海各团体外交后援会致粤各团体电1925年6月26日268

上海各团体外交后援会致北京政府通电1925年6月26日269

上海总工会通电1925年6月26日269

广州革命政府对沙基惨案死难烈士悉予国葬令1925年6月27日270

蒋介石致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函1925年6月270

广州市商民协会通电1925年6月28日271

焦易堂致胡汉民等电1925年6月29日272

国民外交后援会宣言1925年6月30日272

中国铁路总工会告国民书1925年6月30日274

岭南大学中西教职员宣言275

香港大学同学会宣言276

陆军军官学校檄文277

粤汉铁路工会宣言1925年6月30日277

南宁各界联合会对外通电1925年7月4日279

国民党浙江省党部致广州国民党中央国民政府电1925年7月7日280

广东省政府关于沙基惨案真相及交涉条件电1925年7月8日281

广东省政府关于沙基惨案殉难烈士国葬有关文件1925年8月—9月281

3.沙基惨案的中外交涉284

广东省公署致驻广州除英法葡三国外之各国领事照会1925年6月23日284

广东省公署致英法葡三国领事的照会1925年6月23日285

法国驻粤领事致胡汉民函1925年6月23日285

伍朝枢致北京外交团抗议函1925年6月24日286

英国总领事对广东省公署抗议的复照1925年6月24日287

柯达致胡汉民函1925年6月24日288

胡汉民复柯达函1925年6月27日288

吕尔庚致胡汉民函1925年6月25日289

胡汉民复吕尔庚函1925年6月28日289

法国领事致胡汉民函1925年6月26日290

广东交涉员复法国领事函1925年6月26日290

广东交涉员致英法领事第二次抗议照会1925年6月26日291

吕尔庚致傅秉常函1925年6月27日293

傅秉常复吕尔庚函294

清水亨致胡汉民函1925年7月2日294

清水亨致胡汉民函1925年7月2日295

法英领事致广州政府复照1925年7月6日295

驻广州英总领事致傅交涉员函1925年7月11日295

广东交涉员复英总领事函1925年7月13日296

白拉瑞致北京政府外交部照会1925年7月13日296

白拉瑞致北京政府外交部照会1925年7月15日298

附件:照译目睹攻击沙面四外人之证明书298

广东交涉员复日本领事照会1925年7月14日299

广东交涉员就沙基惨案致英法领事的第三次抗议照会1925年7月14日300

英法领事对广州国民政府第三次抗议的复函1925年7月16日301

杰弥逊致傅秉常函1925年7月20日302

傅秉常复杰弥逊函1925年7月30日302

杰弥逊致傅秉常函1925年7月20日304

傅秉常笺复杰弥逊函1925年7月24日304

广州国民政府致驻京各国公使函1925年7月23日305

广东交涉员驳复英法领事的回函1925年7月29日306

(四)省港大罢工307

1.罢工与杯葛事件发生经过308

中华全国总工会致香港各工团函1925年6月15日308

香港工界对沪案通电1925年6月19日308

中华全国总工会致工友文1925年6月20日309

省港罢工委员会通电1925年6月25日312

广州总商会通函1925年6月28日312

6月29日商民部委员会议情形313

总商会6月30日会议情形314

省港罢工工团通电1925年6月30日315

中华全国总工会欢迎省港罢工工友词1925年7月1日316

广州总商会报告书1925年7月1日317

全港工团委员会对香港当局提出罢工要求条件1925年7月3日318

国民政府致广东省政府训令1925年7月8日319

国民政府致广东省政府训令1925年7月8日320

省港罢工委员会封锁香港通电1925年7月9日320

省港罢工委员会复国民政府函1925年7月11日321

驳载总工会致国民政府电1925年7月12日321

国民政府秘书处致广东省政府公函稿1925年7月13日321

全港工团代表大会议决增加四项要求条件1925年7月14日322

国民政府训令稿1925年7月16日322

国民政府财政部致国民政府会议呈文1925年7月18日323

省港罢工委员会关于审查林和记破坏罢工案经过函1925年7月19日323

附:抄致检查厅长函324

廖仲恺致陈肇英密电1925年7月27日325

国民政府秘书处致军事委员会公函稿1925年8月4日326

省港罢工委员会致国民政府代电1925年8月7日326

省港罢工委员会请将扣留奸商偷运货物一律充公有关呈令1925年8月327

省港罢工委员会呈国民政府函1925年8月12日329

广东各界对外协会致国民政府函1925年8月12日330

国民政府复广东各界对外协会函稿1925年8月20日330

省港罢工委员会关于设立特许证的通告1925年8月14日331

省港罢工工人代表大会关于货物审查标准的布告1925年8月16日331

国民政府秘书处致财政部公函1925年8月17日332

省港罢工委员会致国民政府函1925年8月17日333

国民政府致广东省政府令稿1925年8月19日333

省港罢工委员会致四商会函1925年8月19日333

省港罢工委员会致四商会函1925年8月28日336

省港罢工委员会致国民政府呈函1925年9月3日337

布告337

取消特许证后之善后条例337

广州国民政府令1925年9月8日338

广东省商务厅致国民政府呈文1925年9月8日339

省港罢工委员会纠察队布告1925年9月340

省港罢工委员会骑船队布告1925年9月340

国民政府秘书处致广东大学公函1925年9月7日341

香港学生联合会呈文341

国民政府致广东省商务厅批复1925年9月12日342

国民政府致傅秉常令稿1925年9月12日342

省港罢工委员会对于日美法等国轮船店户条例1925年9月14日342

国民政府致傅秉常令稿1925年10月14日343

广东省政府呈国民政府函1925年10月3日344

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致秘书处公函1925年10月5日346

省港罢工委员会交通部通告1925年10月7日346

国民政府秘书处致省港罢工委员会公函1925年10月8日347

省港罢工委员会致国民政府呈函1925年10月9日347

省港罢工委员会致国民政府呈函1925年10月9日348

省港罢工委员会交通部通告1925年10月13日348

傅秉常致国民政府等电1925年10月30日349

抄译香港总督致英领事函349

一九二五年九月二十八日在香港截留学生表350

省港罢工委员会布告1925年11月350

粤宝安县农民协会等致国民政府等代电1925年11月14日351

省港罢工委员会致国民政府呈函1925年11月24日352

省港罢工委员会致各商会函1925年11月27日353

广东省政府致国民政府呈函1925年12月4日353

国民政府致东征军总指挥部令1925年11月25日354

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复政府委员会函1925年12月31日355

纠察委员会呈省港罢工委员会文1926年3月19日356

苏兆征报告罢工经过1926年3月31日356

广东省教育厅呈中央政治委员会函1926年7月15日358

国民政府致广东大学训令稿1926年7月30日360

2.解决罢工与杯葛的外交交涉360

杰弥逊致傅秉常函1925年7月11日360

傅秉常复杰弥逊函1925年7月18日361

香港各邑商会联合会致省港罢工委员会函1925年9月1日362

香港各邑商会联合会宣言1925年10月1日362

省港罢工委员会致香港各邑商会联合会函1925年10月3日363

香港罢工工人恢复工作条件364

广州及沙面罢工工人恢复工作条件365

广东工农商学兵各界拥护解决罢工条件宣言366

国民政府秘书处致省港罢工委员会公函1925年10月23日367

省港罢工委员会致国民政府呈函1925年10月26日368

广东政府交涉署声明1926年1月25日368

伍朝枢对四商会报告罢工磋商经过详情1926年1月28日370

香港辅政司宣布磋商解决罢工的经过1926年1月31日372

布勃诺夫在广州苏联顾问团全体人员大会上的报告(节略)广州,1926年3月24日374

鲍罗廷致加拉罕函(节略)广州,1926年5月30日375

国民政府外交部宣传局关于中英谈判之报告1926年7月26日379

国民政府关于解除香港封锁的四项办法(节录)1926年7月21日394

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远东局使团关于对广州政治关系和党派关系调查结果的报告(节略)上海,1926年9月12日396

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远东局使团关于广州政治关系和党派关系的调查结果和结论(节略)上海,1926年9月12日400

鲍罗廷给加拉罕、陈独秀和维经斯基的电报广州,1926年9月15日401

陈友仁就国民政府加征特别税办法致英国领事函1926年9月18日403

陈友仁就征收暂行内地税致驻粤各国领事函1926年10月6日403

粤海关监督复税务司函1926年10月9日404

省港罢工委员会布告1926年10月10日404

省港罢工委员会命令1926年10月11日405

陈友仁复葡萄牙总领事照会1926年11月8日406

附录:葡领事来函406

3.英国政府对大罢工的反应407

香港限制华人出口之苛例1925年7月407

香港西人大会及其决议案1925年8月25日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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