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介绍

刑法罪名精释 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罪名司法解释的理解和适用PDF|Epub|txt|kindle电子书版本网盘下载

刑法罪名精释 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罪名司法解释的理解和适用
  • 周道鸾,张军主编 著
  • 出版社: 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
  • ISBN:9787800566561
  • 出版时间:2007
  • 标注页数:999页
  • 文件大小:57MB
  • 文件页数:1036页
  • 主题词:刑法-罪名-法律解释-中国

PDF下载


点此进入-本书在线PDF格式电子书下载【推荐-云解压-方便快捷】直接下载PDF格式图书。移动端-PC端通用
种子下载[BT下载速度快]温馨提示:(请使用BT下载软件FDM进行下载)软件下载地址页直链下载[便捷但速度慢]  [在线试读本书]   [在线获取解压码]

下载说明

刑法罪名精释 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罪名司法解释的理解和适用PDF格式电子书版下载

下载的文件为RAR压缩包。需要使用解压软件进行解压得到PDF格式图书。

建议使用BT下载工具Free Download Manager进行下载,简称FDM(免费,没有广告,支持多平台)。本站资源全部打包为BT种子。所以需要使用专业的BT下载软件进行下载。如BitComet qBittorrent uTorrent等BT下载工具。迅雷目前由于本站不是热门资源。不推荐使用!后期资源热门了。安装了迅雷也可以迅雷进行下载!

(文件页数 要大于 标注页数,上中下等多册电子书除外)

注意:本站所有压缩包均有解压码: 点击下载压缩包解压工具

图书目录

绪论2

一、中国刑法分则的体系2

二、罪名的概念和正确确定罪名的重要意义4

三、罪名的规范化、统一化是刑事司法工作的当务之急7

四、罪名的规范化、统一化是立法机关的任务7

五、最高人民法院历来十分重视对罪名规范化、统一化问题的研究8

六、用司法解释的形式实现罪名的规范化、统一化10

七、确定罪名应当遵循的原则17

八、认定罪名应当注意的问题21

第一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31

一、背叛国家罪31

二、分裂国家罪34

三、煽动分裂国家罪36

四、武装叛乱、暴乱罪37

五、颠覆国家政权罪40

六、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42

七、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44

八、投敌叛变罪46

九、叛逃罪48

十、间谍罪49

十一、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51

十二、资敌罪55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58

一、放火罪58

二、决水罪60

三、爆炸罪62

四、投放危险物质罪①64

五、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65

六、失火罪67

七、过失决水罪68

八、过失爆炸罪69

九、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②71

十、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72

十一、破坏交通工具罪73

十二、破坏交通设施罪75

十三、破坏电力设备罪76

十四、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78

十五、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80

十六、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81

十七、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82

十八、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82

十九、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83

二十、资助恐怖活动罪③86

二十一、劫持航空器罪87

二十二、劫持船只、汽车罪89

二十三、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91

二十四、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92

二十五、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93

二十六、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94

二十七、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④98

二十八、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101

二十九、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①103

三十、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②105

三十一、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107

三十二、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108

三十三、丢失枪支不报罪110

三十四、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111

三十五、重大飞行事故罪113

三十六、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115

三十七、交通肇事罪116

三十八、重大责任事故罪③121

三十九、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④124

四十、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⑤126

四十一、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⑥128

四十二、危险物品肇事罪130

四十三、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132

四十四、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133

四十五、消防责任事故罪135

四十六、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⑦136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139

第一节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139

一、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139

二、生产、销售假药罪148

三、生产、销售劣药罪150

四、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152

五、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154

六、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157

七、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160

八、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162

九、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164

第二节 走私罪165

一、走私武器、弹药罪166

二、走私核材料罪170

三、走私假币罪172

四、走私文物罪176

五、走私贵重金属罪178

六、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181

七、走私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罪191

八、走私淫秽物品罪193

九、走私废物罪①196

十、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201

第三节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208

一、虚报注册资本罪208

二、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211

三、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212

四、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②214

五、妨害清算罪217

六、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③218

七、虚假破产罪④220

八、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⑤222

九、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⑥225

十、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227

十一、为亲友非法牟利罪228

十二、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229

十三、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①230

十四、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②233

十五、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235

十六、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③236

第四节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240

一、伪造货币罪241

二、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244

三、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247

四、持有、使用假币罪249

五、变造货币罪251

六、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253

七、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④256

八、高利转贷罪257

九、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⑤259

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261

十一、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263

十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⑥265

十三、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⑦269

十四、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271

十五、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272

十六、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273

十七、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275

十八、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⑧279

十九、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⑨281

二十、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⑩283

二十一、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①287

二十二、违法运用资金罪②290

二十三、违法发放贷款罪③292

二十四、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④294

二十五、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⑤297

二十六、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299

二十七、骗购外汇罪⑥300

二十八、逃汇罪304

二十九、洗钱罪307

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311

一、集资诈骗罪312

二、贷款诈骗罪315

三、票据诈骗罪317

四、金融凭证诈骗罪320

五、信用证诈骗罪322

六、信用卡诈骗罪⑦325

七、有价证券诈骗罪328

八、保险诈骗罪329

第六节 危害税收征管罪332

一、偷税罪332

二、抗税罪337

三、逃避追缴欠税罪339

四、骗取出口退税罪340

五、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344

六、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348

七、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351

八、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352

九、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354

十、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356

十一、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357

十二、非法出售发票罪358

第七节 侵犯知识产权罪359

一、假冒注册商标罪359

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365

三、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367

四、假冒专利罪370

五、侵犯著作权罪373

六、销售侵权复制品罪380

七、侵犯商业秘密罪382

第八节 扰乱市场秩序罪385

一、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385

二、虚假广告罪387

三、串通投标罪389

四、合同诈骗罪391

五、非法经营罪394

六、强迫交易罪398

七、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400

八、倒卖车票、船票罪401

九、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402

十、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404

十一、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406

十二、逃避商检罪407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409

一、故意杀人罪409

二、过失致人死亡罪413

三、故意伤害罪414

四、过失致人重伤罪421

五、强奸罪423

六、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430

七、猥亵儿童罪432

八、非法拘禁罪433

九、绑架罪435

十、拐卖妇女、儿童罪439

十一、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443

十二、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445

十三、诬告陷害罪446

十四、强迫职工劳动罪449

十五、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①451

十六、非法搜查罪454

十七、非法侵入住宅罪455

十八、侮辱罪456

十九、诽谤罪458

二十、刑讯逼供罪459

二十一、暴力取证罪462

二十二、虐待被监管人罪463

二十三、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465

二十四、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467

二十五、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468

二十六、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470

二十七、侵犯通信自由罪471

二十八、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472

二十九、报复陷害罪474

三十、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476

三十一、破坏选举罪478

三十二、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479

三十三、重婚罪481

三十四、破坏军婚罪483

三十五、虐待罪485

三十六、遗弃罪487

三十七、拐骗儿童罪489

三十八、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②491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495

一、抢劫罪495

二、盗窃罪504

三、诈骗罪513

四、抢夺罪518

五、聚众哄抢罪522

六、侵占罪523

七、职务侵占罪525

八、挪用资金罪527

九、挪用特定款物罪530

十、敲诈勒索罪532

十一、故意毁坏财物罪533

十二、破坏生产经营罪534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536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536

一、妨害公务罪537

二、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540

三、招摇撞骗罪541

四、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543

五、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545

六、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546

七、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547

八、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548

九、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549

十、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551

十一、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552

十二、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553

十三、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554

十四、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556

十五、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559

十六、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560

十七、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562

十八、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563

十九、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①564

二十、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②565

二十一、聚众斗殴罪567

二十二、寻衅滋事罪569

二十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571

二十四、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575

二十五、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576

二十六、传授犯罪方法罪578

二十七、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579

二十八、非法携带武器、管制刀具、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罪580

二十九、破坏集会、游行、示威罪582

三十、侮辱国旗、国徽罪582

三十一、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584

三十二、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587

三十三、聚众淫乱罪589

三十四、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590

三十五、盗窃、侮辱尸体罪591

三十六、赌博罪592

三十七、开设赌场罪③594

三十八、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596

第二节 妨害司法罪597

一、伪证罪597

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599

三、妨害作证罪601

四、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602

五、打击报复证人罪604

六、扰乱法庭秩序罪605

七、窝藏、包庇罪606

八、拒绝提供间谍犯罪证据罪609

九、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①610

十、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613

十一、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617

十二、破坏监管秩序罪618

十三、脱逃罪620

十四、劫夺被押解人员罪622

十五、组织越狱罪623

十六、暴动越狱罪625

十七、聚众持械劫狱罪626

第三节 妨害国(边)境管理罪628

一、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628

二、骗取出境证件罪631

三、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632

四、出售出入境证件罪633

五、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634

六、偷越国(边)境罪636

七、破坏界碑、界桩罪638

八、破坏永久性测量标志罪639

第四节 妨害文物管理罪640

一、故意损毁文物罪640

二、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642

三、过失损毁文物罪643

四、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644

五、倒卖文物罪646

六、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648

七、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649

八、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652

九、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653

十、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655

第五节 危害公共卫生罪656

一、妨害传染病防治罪657

二、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659

三、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660

四、非法组织卖血罪663

五、强迫卖血罪664

六、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665

七、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667

八、医疗事故罪669

九、非法行医罪671

十、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673

十一、逃避动植物检疫罪674

第六节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676

一、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676

二、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680

三、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682

四、非法捕捞水产品罪684

五、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685

六、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688

七、非法狩猎罪690

八、非法占用农用地罪①692

九、非法采矿罪694

十、破坏性采矿罪697

十一、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②699

十二、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罪③700

十三、盗伐林木罪702

十四、滥伐林木罪704

十五、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④706

第七节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707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708

二、非法持有毒品罪722

三、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725

四、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727

五、走私制毒物品罪728

六、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730

七、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732

八、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735

九、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736

十、强迫他人吸毒罪738

十一、容留他人吸毒罪740

十二、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741

第八节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743

一、组织卖淫罪743

二、强迫卖淫罪745

三、协助组织卖淫罪747

四、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748

五、引诱幼女卖淫罪750

六、传播性病罪751

七、嫖宿幼女罪752

第九节 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753

一、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754

二、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757

三、传播淫秽物品罪760

四、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761

五、组织淫秽表演罪763

第七章 危害国防利益罪765

一、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765

二、阻碍军事行动罪767

三、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769

四、过失损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①773

五、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775

六、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777

七、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778

八、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779

九、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781

十、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784

十一、雇用逃离部队军人罪785

十二、接送不合格兵员罪786

十三、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788

十四、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790

十五、非法生产、买卖军用标志罪792

十六、战时拒绝、逃避征召、军事训练罪794

十七、战时拒绝、逃避服役罪796

十八、战时故意提供虚假敌情罪797

十九、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799

二十、战时窝藏逃离部队军人罪801

二十一、战时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罪802

二十二、战时拒绝军事征用罪804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806

一、贪污罪806

二、挪用公款罪814

三、受贿罪821

四、单位受贿罪828

五、行贿罪829

六、对单位行贿罪832

七、介绍贿赂罪833

八、单位行贿罪835

九、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837

十、隐瞒境外存款罪839

十一、私分国有资产罪841

十二、私分罚没财物罪842

第九章 渎职罪845

一、滥用职权罪845

二、玩忽职守罪852

三、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857

四、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859

五、徇私枉法罪861

六、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864

七、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①866

八、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②870

九、枉法仲裁罪③873

十、私放在押人员罪875

十一、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877

十二、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878

十三、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881

十四、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883

十五、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885

十六、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887

十七、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889

十八、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890

十九、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892

二十、环境监管失职罪894

二十一、传染病防治失职罪895

二十二、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897

二十三、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899

二十四、放纵走私罪901

二十五、商检徇私舞弊罪902

二十六、商检失职罪903

二十七、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905

二十八、动植物检疫失职罪906

二十九、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908

三十、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909

三十一、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911

三十二、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912

三十三、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913

三十四、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915

三十五、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917

三十六、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918

第十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925

一、战时违抗命令罪925

二、隐瞒、谎报军情罪926

三、拒传、假传军令罪928

四、投降罪929

五、战时临阵脱逃罪931

六、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933

七、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935

八、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937

九、违令作战消极罪939

十、拒不救援友邻部队罪941

十一、军人叛逃罪942

十二、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944

十三、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946

十四、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947

十五、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罪949

十六、战时造谣惑众罪951

十七、战时自伤罪952

十八、逃离部队罪954

十九、武器装备肇事罪956

二十、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958

二十一、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960

二十二、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962

二十三、遗弃武器装备罪964

二十四、遗失武器装备罪966

二十五、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967

二十六、虐待部属罪969

二十七、遗弃伤病军人罪970

二十八、战时拒不救治伤病军人罪972

二十九、战时残害居民、掠夺居民财物罪973

三十、私放俘虏罪974

三十一、虐待俘虏罪975

附录97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1997年12月11日)977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2002年3月15日)992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二)(2003年8月15日)995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三)(2007年10月25日)996

主要参考书目998

其他作者简介999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