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介绍

民法继承新论 修订6版PDF|Epub|txt|kindle电子书版本网盘下载

民法继承新论 修订6版
  • 陈棋炎,黄宗乐,郭振恭著 著
  • 出版社: 三民书局股份有限公司
  • ISBN:9789571453255
  • 出版时间:2009
  • 标注页数:431页
  • 文件大小:24MB
  • 文件页数:455页
  • 主题词:

PDF下载


点此进入-本书在线PDF格式电子书下载【推荐-云解压-方便快捷】直接下载PDF格式图书。移动端-PC端通用
种子下载[BT下载速度快]温馨提示:(请使用BT下载软件FDM进行下载)软件下载地址页直链下载[便捷但速度慢]  [在线试读本书]   [在线获取解压码]

下载说明

民法继承新论 修订6版PDF格式电子书版下载

下载的文件为RAR压缩包。需要使用解压软件进行解压得到PDF格式图书。

建议使用BT下载工具Free Download Manager进行下载,简称FDM(免费,没有广告,支持多平台)。本站资源全部打包为BT种子。所以需要使用专业的BT下载软件进行下载。如BitComet qBittorrent uTorrent等BT下载工具。迅雷目前由于本站不是热门资源。不推荐使用!后期资源热门了。安装了迅雷也可以迅雷进行下载!

(文件页数 要大于 标注页数,上中下等多册电子书除外)

注意:本站所有压缩包均有解压码: 点击下载压缩包解压工具

图书目录

第一章 继承法基本问题1

第一节 继承法之由来与现代法上继承之根据1

一、继承法之由来1

二、现代法上继承之根据4

第二节 继承形态与现行法上继承之意义6

一、继承形态6

二、现代法上继承之意义12

第三节 继承权14

第一项 继承权之意义14

第二项 继承开始前之继承权——期待权性质之继承权15

第三项 继承开始后之继承权17

一、形成权性质之继承权17

二、支配权性质之继承权18

第四节 继承法之性质19

第五节 继承法之编订20

一、继承法之内容20

二、继承法之编制21

三、继承法之法源22

第二章 遗产继承人23

第一节 继承之开始23

第一项 继承开始之原因23

第二项 继承开始之时期24

第三项 继承开始之处所26

第二节 遗产继承人之资格、种类及其顺序27

第一项 遗产继承人之资格27

一、须继承人于继承开始时生存(同时存在之原则、继续之原则)27

二、须有继承能力28

三、须位居继承顺序者,始得为继承人29

四、须非丧失继承权者,始得为继承人29

第二项 遗产继承人之种类及其顺序30

第三节 各种继承人31

第一项 直系血亲卑亲属31

第二项 父母34

第三项 兄弟姊妹36

第四项 祖父母37

第五项 配偶39

第四节 代位继承41

第一项 代位继承之意义及其依据41

第二项 代位继承之要件42

一、被代位继承人须于继承开始前死亡,或丧失继承权43

二、被代位继承人须为被继承人之直系血亲卑亲属47

三、代位继承人须为被代位继承人之直系血亲卑亲属49

第三项 代位继承之性质56

第四项 代位继承之效力57

第五节 应继分58

第一项 总说58

第二项 指定应继分60

第三项 法定应继分63

一、配偶之法定应继分64

二、同一顺序继承人之应继分66

第六节 继承权之丧失67

第一项 总说67

第二项 继承权丧失之原因68

第三项 继承权丧失之效力73

第七节 继承回复请求权74

第一项 总说74

第二项 继承回复请求权之法律上性质78

第三项 继承回复请求权之行使81

一、当事人81

二、行使方法86

三、行使效果87

第四项 继承回复请求权之消减及消减效果92

一、短期时效92

二、除斥期间94

三、抛弃96

第三章 遗产之继承99

第一节 继承之效力99

第一项 继承之标的99

第一款 总说99

第二款 继承财产101

一、财产法上之权利义务101

二、一身専属之权利义务111

第三款 法律关系之继承与诉讼之承受112

第二项 继承之费用113

一、继承费用之意义113

二、继承费用之负担114

第三项 遗产酌给请求权115

一、总说115

二、遗产酌给请求权之要件117

三、遗产酌给方法及标准119

四、遗产酌给请求权之性质120

第四项 共同继承124

第一款 总说124

一、共同继承在我国法制上之意义124

二、共同继承之立法主义125

三、我民法上共同继承遗产为公同共有之本质127

第二款 共同继承财产有关行为129

一、共同继承财产之管理、使用及收益129

二、共同继承财产之处分130

三、共同继承不动产之登记132

第三款 共同继承人就继承债务所负责任132

一、立法主义132

二、共同继承人继承债务时之对外关系133

三、共同继承人继承债务时之内部关系136

第四款 遗产之分割137

第一目 总说37

一、遗产分割之意义137

二、遗产分割之立法主义137

三、我国固有法制上之遗产分割138

四、我国现行民法上之遗产分割139

第二目 遗产分割请求权141

一、分割之自由——原则141

二、分割之限制——例外142

第三目 遗产分割之方法145

一、依被继承人之遗嘱145

二、协议分割146

三、裁判分割146

四、贻儿应继分之保留147

第四目 分割之实行149

一、总说149

二、继承人对被继承人负有债务时之扣还150

第五目 生前特种赠与之归扣151

一、总说151

二、归扣内容与效力152

三、归扣之免除156

四、我民法上之特留分扣减制度156

五、特种赠与之归扣与扣减159

六、结论167

第六目 分割之效力170

一、分割之创设的(移转的)效力170

二、共同继承人应互负担保责任171

三、担保责任之分担及加重、减免175

四、连带债务之免除176

第二节 继承人之限定责任、抛弃继承及法定单纯承认178

第一项 总说178

第一款 继承之态样178

第二款 新法施行后之继承态样180

第三款 继承财产之管理182

第二项 继承人之限定责任184

第一款 概说184

第二款 遗产清册之开具186

第三款 限定责任之效力189

一、概说189

二、继承人对继承债务负有限责任189

三、财产之分离191

四、共同继承人与限定责任之关系192

第五款 遗产之清算193

一、公示催告193

二、清偿债务及交付遗赠之时期195

三、清偿债务及交付遗赠之顺序197

四、继承人之赔偿责任及不当受领人之返还义务204

五、未经公示催告之遗产清算209

第三项 继承之抛弃210

第一款 继承抛弃之意义210

第二款 继承抛弃之方式211

一、抛弃继承权之继承人212

二、得为抛弃继承之期间213

三、以书面向法院为之214

第三款 法院之审査215

第四款 继承抛弃之效力218

一、总说218

二、对于抛弃继承人之效力220

三、对于其他继承人之效力220

第四项 法定单纯承认223

第三节 无人承认之继承227

第一项 总说227

第一款 无人承认继承之意义227

第二款 无人承认继承之遗产之性质228

第二项 无人承认继承之遗产管理及清算230

第一款 遗产管理人之选任230

第二款 遗产管理人之职务231

第三项 继承人之搜索与胜余遗产之归属233

第一款 继承人之搜索233

第二款 剩余遗产之归属235

第四章 遗嘱237

第一节 总说237

第一项 遗嘱之概念237

一、遗嘱制度之沿革237

二、遗嘱制度之存在理由240

三、遗嘱之意义及特质241

四、遗嘱之内容242

五、遗嘱之解释243

六、现代遗嘱制度之机能245

第二项 遗嘱能力247

一、概说247

二、有遗嘱能力人248

三、无遗嘱能力人248

四、决定遗嘱能力之时期249

第二节 遗嘱之方式250

第一项 总说250

一、遗嘱之要式性250

二、遗嘱方式之种类250

三、各种方式之特征251

四、共同遗嘱252

第二项 见证人之资格253

一、总说253

二、见证人之缺格253

三、缺格者参与时之遗嘱效力255

第三项 普通方式之遗嘱255

第一款 自书遗嘱255

一、自书遗嘱之沿革255

二、自书遗嘱之方式256

三、增减或涂改260

四、自书遗嘱之得失260

第二款 公证遗嘱261

一、公证遗嘱之沿革261

二、公证遗嘱之方式261

三、公证人职务之代行266

四、公证遗嘱之得失269

第三款 密封遗嘱269

一、密封遗嘱之沿革269

二、密封遗嘱之方式270

三、密封遗嘱之转换271

四、密封遗嘱之得失272

第四款 代笔遗嘱272

一、概说272

二、代笔遗嘱之方式273

三、代笔遗嘱之得失274

第四项 特别方式之遗嘱——口授遗嘱274

一、总说274

二、口授遗嘱之要件276

三、口授遗嘱之方式277

四、口授遗嘱之有效期间281

五、口授遗嘱之认定282

第三节 遗嘱之撤回285

第一项 总说285

一、遗嘱撤回之意义285

二、遗嘱撤回之性质286

第二项 遗嘱撤回之方法及效力287

一、总说287

二、明示撤回287

三、法定撤回288

四、物质撤回(遗嘱之废弃)292

第三项 遗嘱撤回之撤回295

一、总说295

二、个别检讨297

第四节 遗嘱之效力300

第一项 遗嘱之一般效力300

一、概说300

二、遗嘱效力之发生时期300

三、附条件或期限之遗嘱301

第二项 遗嘱之无效、不生效与撤销303

一、遗嘱之无效303

二、遗嘱之不生效304

三、遗嘱之撤销304

第三项 遗嘱内容之承认、抛弃305

第五节 遗嘱之执行305

第一项 遗嘱执行之意义305

一、遗嘱之执行305

二、遗嘱之内容305

第二项 遗嘱执行之准备程序307

一、遗嘱之提示307

二、遗嘱之开视309

第三项 遗嘱执行人310

第一款 总说310

一、遗嘱执行人之概念310

二、遗嘱执行人之性质313

第二款 遗嘱执行人之产生316

一、外国立法例316

二、我民法之规定317

第三款 遗嘱执行人之资格321

一、缺格之事由321

二、缺格之效果323

第四款 遗嘱执行人之职务323

一、编制遗产清册323

二、管理遗产并为执行上必要之行为325

三、继承人妨害之排除329

四、数遗嘱执行人执行职务之方法333

五、遗嘱执行人之权贵335

第五款 遗嘱执行人职务之终了338

一、遗嘱执行人职务终了之原因338

二、遗嘱执行人之解职339

三、遗嘱执行人之辞职340

四、遗嘱执行人职务终了时之特则341

第六节 遗赠341

第一项 总说341

一、遗赠之意义341

二、遗赠与类似概念之比较342

三、遗赠之种类344

四、遗赠之要件346

五、遗赠之效力348

六、遗赠义务人350

七、遗赠之无效、不生效与撤回351

第二项 遗赠之标的352

一、特定物之遗赠352

二、不特定物之遗赠359

三、用益权之遗赠360

第三项 附负担之遗赠361

一、附负担遗赠之意义361

二、负担之内容362

三、负担履行义务人与负担履行请求权人363

四、附负担遗赠之效力366

第四项 遗赠之承认及抛弃368

一、承认、抛弃之自由368

二、承认、抛弃之时期369

三、承认、抛弃之方法369

四、承认、抛弃之限制370

五、承认、抛弃之能力及权利人371

六、承认与否之催告372

七、遗赠承认及抛弃之效力374

第七节 特留分377

第一项 总说377

一、遗产之处分与特留分制度377

二、特留分制度之沿革377

三、特留分制度之存在理由381

四、特留分之性质382

五、特留分之抛弃384

第二项 特留分权利人及特留分之比例额385

一、特留分权利人385

二、特留分之比例额386

第三项 特留分之算定391

一、总说391

二、特留分基本数额之算定391

三、积极财产、生前特种赠与及债务之估价394

四、计算之顺序及特留分之算定395

第四项 特留分之扣减396

一、扣减权之概念396

二、扣减权之性质398

三、扣减权之发生400

四、扣减之标的401

五、扣减权人及其相对人406

六、扣减权之行使407

七、扣减之方法407

八、扣减之限度409

九、扣减之顺序409

一〇、扣减之效力410

一一、扣减权之消减415

第五项 实例417

一、特留分基本额之算定417

二、继承人特留分额之算定417

三、特留分受侵害额之算定418

四、特留分扣减权之行使421

五、综合实例研习423

主要参考文献429

担当部分431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