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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体性事件应急管理与社会治理 瓮安之乱到瓮安之治 四色全彩印刷PDF|Epub|txt|kindle电子书版本网盘下载
![群体性事件应急管理与社会治理 瓮安之乱到瓮安之治 四色全彩印刷](https://www.shukui.net/cover/21/30663011.jpg)
- 崔亚东著 著
- 出版社: 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 ISBN:9787503552861
- 出版时间:2013
- 标注页数:363页
- 文件大小:120MB
- 文件页数:383页
- 主题词:群体性-突发事件-公共管理-研究-瓮安县;群体性-突发事件-治安管理-研究-瓮安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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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目录
前言5
序&单光鼐10
序&薛澜16
上篇:群体性事件应急管理的理论与实践35
第一章 群体性事件应急管理基本理论36
一、突发事件37
(一)突发事件的概念38
(二)突发事件的分类38
1.自然灾害38
2.事故灾难38
3.公共卫生事件39
4.社会安全事件39
(三)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与公共危机、危机管理39
二、群体性事件的概念40
(一)群体性事件的概念40
(二)群体性事件名称的历史沿革40
(三)群体性事件概念的历史沿革41
三、群体性事件的分类、分级42
(一)群体性事件的分类42
(二)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分级标准43
四、群体性事件的主要特征43
(一)群体性43
(二)突发性43
(三)利益性43
(四)关联性(互动性、仿效性)43
(五)对抗性(暴力性、破坏性)43
(六)危害性43
(七)反复性43
(八)可调和性43
五、重大群体性事件的主要类型44
(一)涉及民生类44
(二)涉及征地拆迁类45
(三)涉及决策不当类46
(四)涉及非正常死亡类46
(五)涉及执法不当类(城管执法)46
六、重大群体性事件的新特点48
(一)事发突然,演变迅速48
(二)人数众多,规模庞大49
(三)行为激烈,后果严重49
(四)无直接利益人员从众参与49
1.情绪主导无直接利益冲突49
2.参与主体多为边缘阶层49
3.心态失衡、情绪偏激49
4.存在“利益趋同”心理49
5.存在“法不责众”心理50
6.少数人存在“泄愤”心理50
(五)围堵、冲击国家机关51
(六)网络舆情助推群体性事件发展51
七、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主要原因52
(一)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的影响52
(二)社会建设滞后52
(三)社会矛盾积累52
(四)社会管理薄弱53
(五)社会治安不好53
(六)基层基础薄弱53
(七)干群关系紧张53
(八)应急处置能力缺失53
八、群体性事件的处置53
(一)处置原则53
1.统一领导原则54
2.属地管理原则54
3.预防为主原则54
4.第一时间原则54
5.群众利益原则54
6.依法处置原则54
(二)坚守的底线55
1.坚守法律法规底线55
2.坚守政策规定底线55
3.坚守群众利益底线55
4.坚守不死人的底线55
(三)处置职责55
1.县级人民政府的职责56
2.主要责任人的责任56
3.公安机关的职责56
(四)处置措施57
(五)责任查究58
第二章 群体性事件预防与化解59
一、群体性事件的可预防性59
(一)从群体性事件的属性看,群体性事件是可以预防的59
(二)从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原因看,群体性事件是可以预防的59
(三)从群体性事件发生的过程(规律)看,群体性事件是可以预防的60
(四)从群体性事件造成的后果看,群体性事件的前期预防比后期处置更重要60
二、预防与化解群体性事件的指导思想61
(一)用群众路线、群众观点、群众工作统筹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化解61
1.要以维护群众利益为根本目标62
2.要站在群众的立场上思考和说话62
3.要善用群众工作方法来解决问题63
4.要带着对群众深厚的感情去做工作63
(二)用“和谐”的理念和“和谐稳定”观指导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化解64
1.和谐是稳定的基础65
2.稳定是阶段性的(动态)65
3.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的存在是必然的65
4.以和谐促稳定65
(三)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化解66
1.法治是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内在要求66
2.法治是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内容66
3.法治是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根本追求67
三、群体性事件预防与化解的机制建设67
(一)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治理体系68
(二)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68
(三)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69
(四)建立健全群众诉求表达机制69
(五)建立健全群众权益保障机制69
四、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管理74
(一)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建设74
1.建立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的重要意义74
2.建立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的指导思想、主要内容75
3.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必须依法、科学、适用76
(二)群体性事件应急机制建设78
1.建立健全统一、权威、高效的指挥机制78
2.建立健全情报研判、预警机制79
3.建立健全通信保障机制79
4.建立健全警力调动协作机制79
5.建立健全舆论引导工作机制79
6.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工作机制79
(三)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专门力量建设80
(四)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处置演练81
第三章 群体性事件现场处置的要点83
一、第一时间,快速反应84
(一)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84
(二)第一时间上报信息86
(三)第一时间发布信息88
二、控制现场,疏导情绪,疏散人群88
(一)群体性事件现场的特点88
(二)群体心理特征及其作用89
(三)现场处置的首要任务90
1.第一要务原则90
2.第一目标原则90
3.把握好三个关键点90
三、迅速查明起因,准确判断性质91
四、及时清除“诱源”,有效消除“诱因”91
(一)什么是“诱源”91
(二)“诱源”在群体性事件现场发展变化过程中的作用91
(三)及时清除“诱源”,消除“诱因”,阻断事件升级、恶化的进程92
(四)有关案例的分析93
1.贵州瓮安“6·28”事件的现场“诱源”——停尸现场93
2.安顺西秀区“7·26”事件的现场“诱源”——邓某的尸体93
3.贵州黔西“8·11”事件的现场“诱源”——车主夫妇及其摩托车96
4.湖北“石首事件”的现场“诱源”—厨师尸体99
5.安徽池州“6·26”事件的现场“诱源”——刮擦行人的车辆及当事人100
五、做好群众工作,发挥政治优势102
六、坚持“三个慎用”原则,切实把握好处置的度103
(一)“现场不抓人、尽量少流血、绝对不死人”103
(二)“慎用”绝不是不用103
(三)正确使用强制措施104
(四)做到“两个绝对”104
七、扎实做好善后工作,坚决防止事态反弹104
第四章 新媒体时代的群体性事件舆论引导105
一、新媒体时代106
(一)什么是新媒体106
(二)新媒体的特点106
1.多元性106
2.受众选择性106
3.时效性107
4.互动性107
5.直接性107
(三)移动互联网时代107
二、互联网及网络舆情特征112
(一)互联网已成为社会舆论的集散地113
(二)互联网已成为治国理政的新平台114
(三)互联网已成为社会服务的新渠道116
(四)互联网已成为社会管理的新领域117
1.互联网成为违法犯罪的新场所117
2.互联网成为抵御渗透的新战场118
3.互联网成为虚拟社会安全管理的新课题118
(五)互联网已成为网络舆情事件的发源地118
1.多为社会热点问题118
2.虚实互动121
3.一呼百万应122
4.非理性表达122
(六)网络舆情助推群体性事件发展123
三、贵州近年来重大、敏感事件舆论引导的经验和教训123
(一)典型经验案例123
1.贵州德江“6·25”非正常死亡事件舆论引导的经验123
2.贵州德江“2·8”群体性事件舆论引导的经验127
3.贵州思南“响水洞水源事件”舆论引导的经验132
(二)教训案例136
1.“瓮安事件”舆论引导的教训136
2.安顺西秀“7·26”事件舆论引导的教训142
3.毕节 “11·16”事件舆论引导的教训144
四、舆论引导能力建设149
(一)舆论引导的原则149
(二)舆论引导机制和能力建设150
1.建立舆情研判机制,提高舆情预警能力150
2.建立信息发布机制,提高信息发布能力151
3.建立同步引导处置工作机制,提高同步引导处置的能力156
(三)建立专业队伍,加强舆论引导专门力量建设157
1.建立高素质的新闻发言人队伍157
2.建立高素质的网评员队伍157
3.建立舆论引导专门培训机制157
第五章 群体性事件应急管理的法制建设158
一、加快群体性事件应急管理的立法158
二、当前群体性事件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及存在的不足159
(一)目前处置群体性事件的主要依据及相关的法律法规159
(二)现行法律法规存在的不足159
(三)实际处置中的“两难”境地159
三、从三类多发性事件看立法的紧迫性、重要性160
(一)关于涉及非正常死亡事件处理的立法160
1.非正常死亡事件多发160
2.非正常死亡事件处理法律、法规缺失161
3.处理的难度162
(二)关于涉及征地拆迁事件处理的立法163
(三)关于涉及城管执法事件处理的立法164
1.执法权限的问题164
2.执法范围的问题165
3.执法主体的问题165
4.执法本身的问题166
中篇:透视“瓮安事件”——“大乱”到“大治”171
第一章 “瓮安事件”的发生及应急处置173
一、“瓮安事件”的发生173
(一)李树芬非正常死亡(自杀)事件173
1.李树芬溺水死亡173
2.公安机关接警、处警及施救175
(二)公安机关作出不予立案决定176
(三)事件发展,升级恶化178
1.停尸不埋,要求查明死因178
2.对尸检、调查结论不认可,提出高额赔偿178
3.死者叔叔被打致伤,激化了矛盾180
4.谣言泛滥,情绪发酵181
(四)事件的爆发182
1.组织策划,游行上访182
2.事件爆发,震惊全国185
二、“瓮安事件”的应急处置189
(一)接报并启动应急预案189
(二)采取强制措施,控制局势,恢复秩序191
(三)迅速公开发布信息193
(四)人员再聚,局势可控193
(五)群众工作为主,强制措施为辅,事态彻底平息194
第二章 “瓮安事件”原因剖析——易事拖难,小事拖大,大事拖炸197
一、前期处置不当:矛盾在拖延中激化198
(一)方法不当,调处不力,失去良机198
(二)权威信息失语,谣言传播泛滥202
(三)情报失灵,深陷危机,失去主动202
二、现场处置不力:矛盾在等待中升级203
(一)现场控制不力,失去化解先机203
(二)现场指挥不力,机会在等待中失去204
(三)警力不足、通信不畅、装备匮乏,形不成战斗力207
1.警力不足,无警可调207
2.通信不畅,指挥不灵207
3.装备缺乏,训练无术,形不成战斗力207
第三章 “瓮安事件”深层次原因剖析——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208
一、“瓮安事件”发生的大背景209
(一)从党和国家的大局来看209
(二)从贵州省情来看209
二、“瓮安事件”深层次原因211
(一)科学发展观不牢,社会建设滞后211
1.经济快速发展211
2.民生欠账多211
3.对教育投入严重不足212
(二)社会矛盾长期积累,群众怨气大215
1.矿群矛盾215
2.移民矛盾216
3.拆迁矛盾216
4.其它矛盾216
(三)社会管理薄弱 群众安全感低217
1.治安混乱,案件高发217
2.特殊群体管理失控218
3.黑恶势力犯罪突出218
4.打击不力,群众安全感低219
(四)基层基础薄弱,执政根基不牢220
(五)群众观念淡薄,干部作风不正,干群关系紧张221
三、“瓮安事件”参与人员的分析222
(一)亲友参与,组织游行222
(二)无直接利益人员从众参与,推波助澜224
1.因个人利益诉求而参加的人员224
2.因不明真相而参加的人员225
3.因受过打击处理而心怀不满的人员227
4.所谓“热心人”228
(三)黑恶势力成员积极参与,造成严重危害228
(四)未成年人、中(小)学生盲目参与,增加了现场处置的难度230
第四章 变教训为财富——瓮安由大乱到大治231
一、转变作风赢得民心238
(一)思想教育大讨论238
(二)纪律作风大整顿239
(三)五年转变大收获243
二、发展经济 改善民生244
(一)确定发展、民生、稳定三大主题244
(二)增强经济实力,实现成果共享245
1.保持经济高速增长245
2.民生优先,成果共享245
三、化解矛盾,消除民怨248
(一)建立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防患于未然249
(二)建立“四级联调”工作机制,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250
(三)建立专项救助资金,疏通社会矛盾的“堰塞湖”250
(四)建立非正常死亡事件处理工作机制,防止小事变大251
四、综合治理,打造平安251
(一)严厉打击各类犯罪252
(二)重拳出击,打黑除恶252
(三)加强防范,强化治理253
(四)做强基层,夯实基础,打牢执政根基254
(五)强化对特殊人群的服务与管理,最大限度增加社会和谐因素254
第五章 让生命重放光彩——瓮安违法青少年帮教工程和未成年人轻罪记录消除256
一、他们是最大的受害者——家庭、学校、社会负有更大的责任257
(一)问题的提出257
(二)参与“瓮安事件”青少年的基本情况258
(三)参与“瓮安事件”的原因分析259
1.自身原因259
2.家庭管教的缺失260
3.学校教育管理的缺陷261
4.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和毒害262
二、教育、感化、挽救——让他们回归家庭、学校、社会262
(一)思路的提出262
1.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原则263
2.处罚相称,双向保护,未成年人优先原则265
3.适用非监禁刑原则,利其改过自新、健康成长265
(二)教育挽救工程的实施267
1.政策出台,回归社会267
2.强化领导,保障实施268
3.创新机制,狠抓落实269
三、轻罪记录消除——不让他们背上“历史的包袱”274
(一)问题再次提出274
(二)试行未成年人轻罪记录消除,改革需要先行者274
(三)贵州“未成年人违法和轻罪记录消除”制度的立法276
四、积极的探索,成功的实践——教育、挽救工程效果显著277
(一)帮教工作取得丰硕成果278
(二)帮教工作获得社会各界肯定282
(三)帮教工作是社会治理的创新282
下篇:破解难题——推进转型期社会治理创新工作285
第一章 转变理念 创新方法286
一、科学发展,民生为本287
(一)民生是第一目标,是社会建设与社会治理的重点,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287
(二)发展是第一要务,是改善民生的关键,也是实现社会和谐稳定的根本途径288
(三)共享是第一标准,是体现社会公平的标尺,也是统筹民生、发展、稳定的根本结合点289
(四)稳定是第一责任,是发展的前提条件,也是民生的重要保障290
二、源头治理,破解难题290
三、健全法制,依法管理292
(一)加快社会管理领域的立法292
(二)强化依法管理293
(三)贵州推进社会管理立法的成效294
四、社会管理与社会治理294
(一)“管理”与“治理”的区别294
(二)社会管理创新295
1.社会管理的概念295
2.社会管理的总体要求和目的、任务295
3.我国现代社会管理创新理论的发展296
(三)社会治理创新297
1.社会治理的概念297
2.现代社会治理的特点298
3.社会治理应成为现代社会国家最重要的治理形式299
五、刚柔并济,和谐治理299
(一)和谐治理与持续稳定300
(二)刚柔相济与良性循环300
第二章 贵州社会治理创新经验302
一、铜仁经验:建立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机制——破解因决策不当而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难题302
(一)铜仁经验的基本内容302
1.坚持风险评估先行,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作为项目审查决策的重要内容302
2.坚持防范化解联动,把风险防范化解措施纳入项目规划统筹考虑303
3.坚持建设与调解并进,把矛盾纠纷排查调解贯穿工程建设的始终303
4.坚持发展与共享统筹,把是否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303
(二)铜仁经验的成效303
二、余庆经验:建立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破解基层基础工作薄弱、矛盾纠纷化解难的难题304
(一)余庆经验的基本内容305
1.小事不出村305
2.大事不出镇305
3.难事不出县305
4.矛盾不上交306
(二)余庆经验的成效306
三、建立刑释人员信息系统——破解刑释人员底数不清、情况不明、服务管理失控的难题307
(一)刑释人员社会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307
(二)贵州“杨佳案件”的教训309
1.出监接茬断档310
2.安置帮教落空310
3.管控疏漏311
(三)建立刑释人员信息系统,破解刑释人员服务管理难题312
1.创建刑释人员信息系统,实现无缝对接312
2.建立健全刑释人员出监(所)接回、安置工作机制314
(四)取得的成效315
四、“阳光工程”:“四位一体”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新模式——破解戒毒工作难题316
(一)“阳光工程”的基本内容317
1.“阳光工程”的概念317
2.“阳光工程”在贵州的提出318
3.“阳光工程”的主要做法320
(二)“阳光工程”取得的实效325
1.建立戒毒康复人员就业安置体系,基本实现“两个全覆盖”326
2.实现了“五降一升”目标327
3.戒毒康复人员过上了正常人的生活328
(三)“阳光工程”的社会反响333
1.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报道——“建在家门口的戒毒所”333
2.国内专家、学者广泛关注——“戒毒新政”335
3.在全国禁毒战线引起关注——“戒毒新模式”335
4.在国际上引起反响——“应作为范本,在全世界推广”336
5.群众广泛赞誉——挽救人生命的“四好工程”337
(四)“阳光工程”入法(立法)338
附录339
附录一:“瓮安事件”违法青少年帮教工作座谈会纪实(节 选)339
附录二:对瓮安县黑社会组织的判决情况353
后记363